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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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2号),根据《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4号)以及项目申报指南,现启动2023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支持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项目)、接续政策—2022年9-12月二手车经销商奖励项目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
特别提醒: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能重复享受扶持资金。请各申报单位在各项目申报指南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填报信息有误退回后无充足时间再次提交。
2.在申报项目前请认真阅读对应项目申报指南、线上申报指引,确保按规定要求和标准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在网上预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行申报各类专项资金项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支持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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