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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3〕26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案例申报接受单独或联合申报,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牵头主体须为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的实际应用方,包括从事电信、互联网、工业等生产运营单位。联合申报主体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可以包含专业从事数据安全工作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所有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数据安全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在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单位出具承诺函)。
(二)申报条件。申报案例须为已验收投入使用、具备成熟体系架构和稳定运行效果的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具体申报方向详见附件)。同一申报主体申报领域和方向不限,最多申报三个案例,每个类型限制申报一个案例,同一案例不能重复申报。对于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案例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与申报书填报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电信经营许可证等文件;采购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工程监理报告、试运行报告、密评报告、等保报告等案例成果性文件和相关证明;关键技术措施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信用中国报告、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记录等;案例获得该领域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等。相关材料应有清晰的分类及索引目录。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做好工业领域案例的推荐工作,并填报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按照推荐优先顺序排列。电信和互联网领域案例由通信管理局负责推荐。
珠三角地市(计划单列市除外)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8个,粤东西北地市推荐案例不超过5个。深圳为计划单列市,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等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名单。有关中央企业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推荐名单。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三)我厅将对案例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典型案例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形成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名单。
三、工作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下午17:00前,将案例申报书、推荐汇总表和电子版光盘等材料(一式四份,模板见附件)报送至我厅(工业互联网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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