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储备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经营及提供文化相关服务的文化企业。重点支持创意设计(不含工业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等十大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已经获得在我市设立的银行及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
(二)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重大或恶意违约行为;
(三)企业属于文化产业十大重点发展领域;
(四)已产生的贷款利息不低于5万元;
(五) 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类企业需2018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自申报之日起前两年内,存在被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较大金额罚款违法违规记录;
(二)3年内存在被处予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记录;
(三)申报企业在我局曾获得无偿资助项目(原创研发和非遗产业化资助、地方配套资助)逾期未申请验收;
(四)申报企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五)申报企业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贷款,或取得的贷款未用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
(六)高端工艺美术类企业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
(七)同一笔贷款在我局或其他行政部门获得过贴息资助。
四、资助范围
企业获得贷款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之后,凭获得贷款和支付利息的有关资料申请利息报销。贴息范围为2018年3月1日-2019年3月1日间产生的利息金额。
五、资助标准
申报企业只能申报一笔贷款(即一个贷款合同所涵盖的单笔贷款)贴息资助,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每家企业申报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最终审定贴息金额不超过申报利息总额的70%。
六、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深南中路1043号文化大楼1楼文创资金受理室
咨询电话:25986972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3月25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