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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委组织实施了2023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安全节能环保领域)申报工作。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环节,现将本批次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签名不可打印)。我委对异议人信息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9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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