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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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做好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在2024年5月10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相关规定,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请上述企业按时完成信息更新工作,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区相关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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