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5-27 11:28:06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关企业和创客: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中〔2024〕13号,附件1)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将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为提前做好赛事筹备和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聚焦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方向,重点关注工业“六基”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培育人才链,不断激发创新活力,集聚创业资源,共同打造属于中小企业和创客的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协同创新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深圳在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至9月

地点:深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架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创新创业服务处,负责赛事活动各项工作的统筹实施。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大赛设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组别,参赛条件具体如下:

(一)企业组。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且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4.参赛项目的团队名称、项目名称不得出现“公司”字样。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企业或创客需提交含有项目详情的商业计划书、参赛企业基本情况表、参赛承诺书或相关文档以备评审使用。

2.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行业赛、命题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往届“创客中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

3.企业或个人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4.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大赛安排

(一)赛事组成。

大赛由行业赛和命题赛组成。行业赛领域按照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数字与时尚、高端装备、绿色低碳、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海洋经济、未来产业);命题赛由相关单位命题,分别设立企业组和创客组参赛。

(二)参赛报名。

1.企业和创客报名。所有参赛企业和创客均应符合赛事设定的产业领域和项目范围,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创客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赛。参加命题赛的企业和创客须根据命题内容(命题内容另行通知),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提交技术方案或产品解决方案。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2.服务机构报名。大赛鼓励服务机构参与,各类投融资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等。

(三)赛程安排。

1.初赛。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通过网上评审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2.尽职调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初赛排名对参赛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评选出进入复赛项目。

3.复赛。复赛采取“现场路演和答辩”的评选方式,评选出进入决赛项目。

4.决赛。决赛采取“现场路演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的评选方式,现场公布最终得分。获奖项目名单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官网公布。

 

  六、大赛奖励及政策支持

(一)奖项设置。

大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奖金及奖杯。根据有关政策,对获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二)政策支持。

组委会将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梯度培育、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投融资对接、中外企业交流等后续服务。

 

  七、有关要求

1.请各区发动及组织辖区中小企业、创客报名参赛,重点发动及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赛。鼓励多报,后续将结合各区选送参赛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表彰。

2.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各行业协会等,广泛发动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

后续将印发正式通知,有关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 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中〔2024〕13号)

2.大赛注册报名流程与提示

3.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4.参赛企业基本情况表

5.参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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