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1-12月专业展会场租资助、7-12月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等两项拟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6-18 17:38:3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1-12月专业展会场租资助、7-12月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等两项拟资助计划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1-12月专业展会场租资助)拟资助计划项目公示表.xls

2.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7-12月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拟资助计划项目公示表.xls

3.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1-12月专业展会场租资助)拟不予资助项目公示表.xlsx

4.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7-12月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拟不予资助项目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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