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拨付融资租赁公司增资奖励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7-11 9:47:55

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2号)、《<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监发〔2022〕36号)的相关规定,5月14日,我办发布了《关于深圳市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增资奖励项目的公示》,原计划给予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奖励200万元。根据该公司自身原因,其自愿放弃领取该笔专项资金。

 

经履行相关程序,决定不予拨付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笔增资奖励。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1日至7月1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实名反映相关情况。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58室

 

  市委金融办

  2024年7月10日

  附件:该笔专项资金明细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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