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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区内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根据《光明区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节能循环办字〔2019〕13号)有关规定,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光明区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经组织企业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征求各单位意见及提请区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对TCL华星LED节能改造项目等20个项目予以扶持。现将拟扶持项目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6楼652B办公室。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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