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展销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资金申报项目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12-26 14:52: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商务〔2024〕25号)及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现拨付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展销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资金项目1,000,000元。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510咨询。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展销中心项目)2024年度第二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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