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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坪山区关于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坪山区2023年度“聚龙领军人才”(A、B、C类)跟踪评价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跟踪评价合格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大楼401A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书面反映资料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身份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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