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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文化企业:
由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文博会”)已成功举办二十届。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发来《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十一届文博会分会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认真做好文博会分会场组织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第二十一届文博会分会场活动策划质量,组织具有丰富策划、实施大型文化创意活动能力的单位申报,重点向数字创意、文化科技、文化娱乐等行业倾斜,申办主体须符合《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主体为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明确的文化产业经营范围,在所属行业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带动性。申办单位为产业园区的,应是经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集聚度高。
(二)申办主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产权明晰。展场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主体设施已完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有关规定。配套设施和展馆标识导向系统完善,整体环境优美,周边交通便利。
(三)申办主体有明确的经营或管理机构,管理规范,守法经营。经营管理团队有大型展会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能力、经验,有相对固定的境内外客户资源和成熟的销售渠道,盈利预期良好。
(四)申办主体应紧扣文博会促成文化产品和项目交易的核心功能,根据当届文博会总体要求,围绕自身业务特点精心策划系列展示交易活动。
(五)申办主体策划的文博会活动应兼具专业性和创新性,能够起到促进产业发展、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且便于组织实施。
(六)现场考察阶段,申办主体已基本完成招商招展工作。
(七)申办主体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科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人身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各方面安全保障工作。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具备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申办主体,驳回其申请。
(八)鼓励地域相邻、主营业务相近的多个经营主体联合申办的,须确定其中一家为主承办单位,其他单位对主承办单位出具承办委托书。
申办单位产业定位须清晰明确、特色鲜明、产业示范带动能力强,同一辖区的不同申办单位主营业务应各有侧重,避免同质化。申办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发展特点确定活动主题,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完善的分会场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展示交易活动、招商招展、宣传推广、嘉宾邀请和接待、环境整治提升等,并制定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重点加强活动策划,丰富展示内容,做好专业观众的组织。特别是做好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和产品交易,加强宣传报道,发挥好分会场打造文化产品贸易平台功能,力争办出新特色、新亮点、新成效。
2025年1月9日至23日
各申报企业于1月22日18点前将申办表、分会场工作方案、活动预算(包括项目明细的单价、数量)、营业执照、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申办单位情况汇总表,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过往活动案例等盖章扫描发至lhqwcb@szlhq.gov.cn,邮件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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