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2-18 9:40:1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主要指通过技术升级或增加工序,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固废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及钢渣、磷石膏、赤泥等复杂难用固废减量化和预处理技术等。

(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主要指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和建筑材料、路用材料、充填材料、生态修复材料制造等领域的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等。

(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主要指利用工业产品中的有价元素,重新返回工业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的高效分选、破碎、加工,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的高效分离、提纯等综合利用技术。

(四)机电产品再制造

主要指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过程中的检测评估、表面修复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实际运行超过1年。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与《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进行对照,同类技术的相关技术指标应有所提升。

 

  三、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积极申报,申报材料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18:00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目录”模块报送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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