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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功能型无人车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培育高效的监管能力,探索可行的商业模式,进一步为功能型无人车在城市物流、环卫等领域的商业化、规模化应用积累经验,打造功能型无人车产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起草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功能型无人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3月2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反馈。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红塔9楼B910室。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功能型无人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功能型无人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9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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