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2-20 16:50:36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办法》(深龙华科创规〔2024〕1号)规定,我局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执行期超过3个月且尚未申请验收的事前类项目开展年度检查。

 

请项目承担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登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项目管理→年度检查→填写报告)报送截至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执行期不足3个月的,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年度检查材料受理期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2025年度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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