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2024年宝安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拟定结果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2-21 14:16:31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23〕7号)文件精神,按照《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宝安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深宝人〔2024〕72号)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区《2024年度考核拟合格的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和《2024年度考核拟不合格的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的基地考核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单位举报请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家庭地址,我局会对举报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举报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公示基地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办公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549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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