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盐田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2-27 10:14:40

各街道、中英街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全面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局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盐田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四)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五)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六)具有鲜明特色,在本辖区内有较大影响。

(七)申报项目应当具有在盐田区传承传播的较长历史,且在本地区具有较好社会影响力,主要传承人(群体)的传承谱系不得少于三代,项目主要活动区域为盐田区。

  二、相关程序

(一)发动阶段。由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知各单位、社会各界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阶段。各街道办、社区、企业或个人申报。申报主体按本通知所述的申报材料进行准备,并向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报资料。

(三)评审阶段。由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五名以上非遗专家库相关类别专家进行评审。

(四)公示阶段。由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列入本级非遗的项目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二十日。

(五)批准、公布阶段。报请区政府批准、公布,并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一)内容分类

1.申报材料总目录1份。

2.项目申报书(附件)。

3.项目申报录像片。

4.辅助资料(选交):其他录音、录像资料、证明材料、代表性传承人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填报指导

1.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内容充实,文字表达准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项目申报书一律以仿宋GB_2312小四号字体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2份原件,6份复印件)。项目申报书原件中,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的声明书均需保护单位盖公章、传承人(群体)本人签字。

2.项目申报录像片(U盘提交):将项目清楚介绍项目历史渊源、基本情况、项目特征、传承谱系及群体、社会价值和影响力等情况介绍清楚,视频内容应当与申报书内容一致,视频内容需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加以中文字幕。视频应达到格式为MP4/AVI/MPEG/MOV、时长5-7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的技术要求。

3.辅助材料:提供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的主要参考文献,如书籍、文章、音像资料或网站等。代表性传承人的授权书、授徒书等文书必须由其本人亲笔签名。

(三)提交须知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资料和电子版资料(U盘1份)。所有材料均用于归档,不再退还。

1.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等资料一律以仿宋GB_2312小四号字体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2份原件,6份复印件)。建议采用文件夹或简历夹活页装帧,以便于日后拆分整理。

2.多媒体材料:统一拷贝至U盘。

(1)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版本和PDF版本)。

(2)项目申报录像片。

(3)辅助资料(选交):其他录音、录像资料、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报送时间

申报主体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盖有公章纸质申报资料及电子U盘送至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广电科,盐田区深盐路2130号盐田区文化馆605室。电子扫描件及项目申报视频同步发送至zyjlsbwg@yantian.gov.cn。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合格或超时申报的,概不受理。

特此通知。

 

  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26日

  附件:《盐田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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