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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光明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公用型保税仓库建设奖励项目拟资助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项目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如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资助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2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670室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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