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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碳排放单位筛查,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经企业筛查、日常检查、意见征求等程序,我局确定了2024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3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我局收到名单内个别重点排放单位的移出申请,经研究,我局对2024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24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2.移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企业清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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