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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实施细则》《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按生均标准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财政部门每年按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幼儿数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生均补助。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我局开展了“2024-2025学年龙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期考核工作”,本次考核通过41所,根据工作要求学期考核通过的,发放按生均标准补助的第一学期经费。
现将发放单位名单及幼儿数(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4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龙岗区教育局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关证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
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教育综合大厦301室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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