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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信息核查,我局完成了2018年11月光明区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含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经核查,光明区本级共20名人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其中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1人、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9人。现将补贴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以及新引进人才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630号光明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613室,投诉电话:88211645,传真:88211821,电子邮箱:zzrsj@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组织人事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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