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11-22 11:18:02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对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交通费、住宿费)。

二、资助标准

对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光明区企业,按差旅费的50%予以资助。

三、资助条件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至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8时止(工作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

五、申报流程

(一)登录网站:http://218.17.84.7:8191/#/home,进行网上申报;

(二)具体资助企业名单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光明区商务局(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金融科,具体地址为光明区科润大厦A座1316室。

申报材料包括:经审核通过的《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请表》,并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发票复印件、合规版信用报告(从深圳信用网打印)、第四届进口博览会参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人私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印章。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梁工,0755-88210449。

(二)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

2.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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