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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于2022年7月28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企业和市民的关注,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单位和个人 |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市民
孟先生 |
从900元改到200元,再结合现在物价水平,这是从实际解决问题变成了不管问题只需要有相关政策即可。 | 解释说明 | 一是我市现行就业援助政策标准高于省内其他地市,重点在用人单位招用困难人员个人岗位补贴(900元/人/月,其他地市无此项补贴)。为确保省内户籍人员到省内任一地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所享受的补贴标准均一致,有必要在扩大我市认定范围的同时将补贴标准调整至与省保持一致。
二是按照政策调整时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普遍做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本通知实施前正在享受上述补贴的人员,继续按原政策标准享受补贴待遇至期满”。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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