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新能源企业奖励项目申报政策

资助金额:最高500万申报时间:1-12月

政策内容

1)对进入国家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2)对入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企业,给予10万元/次的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3)对企业产品获得美国UL认证、欧盟CE认证、德国TUV认证、日本JET认证、英国MCS认证、国家金太阳认证等国内外市场准入认证的新能源企业,按照费用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企业年度获得本项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设定依据

1、《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

3、《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操作细则》

申报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新能源企业;

2)已取得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相关证书或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办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准备材料。

(二)申报单位向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区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初审。

(四)第三方专项审计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并进行现场核查。

(五)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拟资助计划。

(六)区财政部门复核拟资助计划。

(七)拟资助项目公示5 个工作日。

(八)区科技主管部门与申请资助的单位签订承诺书(部分项目签订专项合同)。

(九)拨付资助经费。

企业补贴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755-2101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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