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申报时间:1-12月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

3.今年获得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奖励2017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企业)。

 

奖励范围和标准

对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本区工业企业产品,在实现首台(套)销售后,按市里同样的奖励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本奖励措施受企业2017年度纳税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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