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3申报时间:1-12月

资助内容

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在南山创业发展,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

资助额度及方式

南山区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主要是对我区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留学生企业在企业发展、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予以适当资金支持。创业资助分三个等级,一等资助30万元,二等资助15万元,三等资助10万元。获得当年度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留学人员,按获市补贴等级申请南山区相应等级资助。

创业资助使用范围包括:留学人员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或展会费用;购置科研材料、科研设备等;留学人员所在企业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留学人员差旅费。留学人员及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创业资助,创业资助分两次发放。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

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南山区创业的留学人员,获得市外专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申报条件(同时满足):

(1)留学人员获2016年深圳市留学生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

(2)留学人员企业注册所在地为南山并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人员,且运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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