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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宣通〔2022〕2号)相关规定,经项目审批程序,拟资助1个2022年度第二批计划外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报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部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区政府大楼八楼1815室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22年12月12日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计划外项目资助计划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 “新春大盆菜 温暖送到家”2023年龙岗区新春关爱活动 | 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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