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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配套扶持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名称: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配套扶持项目
本项目针对上一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给予奖励。
二、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3日-1月10日,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到2023年1月12日为止。
三、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项目申报-产业资助”栏目中查看本次项目的申报指南(http://cyfw.lg.gov.cn)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4.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申报书
(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
2.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策申报页面
3.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四)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为方便各单位申报,我局制作了《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教程》(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申报前下载学习。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制作详细申报清单,如申报金额与发票、合同金额不一致的在清单中说明并将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好,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三)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配套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中相应的业务科室进行咨询。
注:各项政策的资金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申报指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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