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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45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2〕8号)等规定,有序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实现以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引领数字化转型,助力深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现启动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咨询诊断对象。
在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的2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中南山区195家、宝安980家、龙岗453家、龙华区372家。各区企业名单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备案服务商对规上工业企业进行动员后确定。
(二)2022年度咨询诊断工作要求。
参照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工信部关于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关国家标准,对企业的研、产、供、销、服、管等全环节进行免费咨询诊断,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出具《咨询诊断报告》。
1.开展现场诊断服务。综合采用现场调研、书面资料评估、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现场咨询诊断要求包括:
(1)每家企业现场诊断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现场诊断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访谈交流、技术诊断、方案沟通、主题培训、向企业高层作诊断结果汇报等。
(2)现场诊断成员数量不少于4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家每次不少于1人。
2.向企业出具诊断报告。诊断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现状。企业的名称、产品、人员规模、市场份额、上年度营收、生产方式、工艺流程、技术水平等基本信息。
(2)数字化水平。根据现状调研情况,参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确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等级。
(3)短板不足。指出企业数字化发展的短板、不足。
(4)解决方案。确定企业同行业对标对象,提出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实施方案(包括顶层设计、具体方案、实施路径等)、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议名单。
(5)诊断过程记录。各次现场咨询诊断的时间、地点、时长、诊断成员名单及职称、诊断内容等情况。
(三)服务商实施咨询诊断工作步骤。
1.服务商备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咨询诊断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备案工作,服务商提交备案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发布服务商备案名单。(完成时限:2023年1月底前)
2.开展供需对接。相关区工信主管部门以召开宣讲动员会等方式,组织已备案服务商与企业进行供需对接。服务商与企业签订咨询诊断合同后,双方共同向企业所在区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区工信主管部门在备案数量达到下达工作任务后或当年度截止期限到达后停止备案,并将备案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3.实施咨询诊断。服务商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要求,组建若干个咨询诊断工作组,对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按照“分级分类、一企一策”原则,形成咨询诊断报告。项目完成后,企业对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4.开展过程监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咨询诊断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服务商对整改意见应立即予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5.发放补贴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请指南,各服务商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审核后向服务商发放补贴资金。(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四)项目资助情况。
1.资助数量。2022年度资助2000个左右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
2.资助标准。按照每个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最高资助5万元的标准,依据实施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对服务商予以资助。
3.项目资助条件。
服务商申请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备案的服务商组织实施;
(2)项目服务对象为在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的2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项目已向企业所在区工信主管部门备案;
(4)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
(5)项目起止时间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的起止时间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2022年度服务商备案名单之日-2023年4月30日),且已实施完成;
(6)企业对服务商的满意度评价(表格见附件2)为满意;
(7)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针对服务商提出的整改意见已落实;
(8)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请情形;
(9)项目满足2022年度咨询诊断工作要求。
(一)供需对接。通过召开宣讲动员会等方式,组织备案服务商与辖区规上工业企业进行供需对接。
(二)项目备案。服务商与企业签订咨询诊断合同后,接受服务商与企业双方共同向本部门备案。在备案数量达到当年度下达工作任务后或当年度工作截止期限到达后停止备案,并将备案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过程监督。对咨询诊断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服务商对整改意见立即予以落实。
(四)报送总结。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结束后,形成辖区咨询诊断工作总结,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备案条件。
1.服务商成立满2年以上,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含分支机构),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服务商生产经营正常,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服务商诊断团队规模达50人以上(含);
4.服务商具备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及咨询诊断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案例20个以上(含);
5.如规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实施咨询诊断项目后愿意继续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服务商愿意提供一定额度的优惠;
6.本项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1)服务商或母公司及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工信部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包括但不限于: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名单、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名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名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服务平台名单、中法工业合作示范项目。
(2)服务商或母公司及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广东省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暨上云上平台供应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7.服务商被列入深圳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招商清单的,不受上述1至6条件限制。
(二)服务商备案材料。
1.《备案申请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深圳开展经营活动证明材料(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无需提供),如深圳分公司证明、在深圳实施的项目合同等材料;
4.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由服务商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信用中国”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6.咨询诊断团队人员名单、社保清单(复印件);
7.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案例清单、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8.如企业在实施咨询诊断项目后愿意继续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服务商愿意提供一定额度优惠的承诺书(获得备案后向社会公开);
9.服务商或母公司及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工信部、广东省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的证明材料;
10.服务商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及咨询诊断的简介、联系人、联系方式(不超过500字,获得备案后向社会公开)。
(三)备案工作程序。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开展服务商备案工作通知;
2.服务商准备备案材料并报送;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备案结果;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服务商备案结果。
(四)备案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8:00前,将备案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guoww@gxj.sz.gov.cn。
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在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四个区试点开展,2023-2025年度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且各年度咨询诊断工作均面向企业免费实施,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将对咨询诊断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请规上工业企业高度重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降本、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主动联系本区工信主管部门参与咨询诊断工作,积极配合服务商进行现场咨询诊断,以咨询诊断报告为指引接续实施数字化转型,并对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工业互联网、技术改造等多项财政扶持资金对数字化转型予以全面支持。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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