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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和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18年常态化人才住房合同期满四年续租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将审查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本次共受理151家企事业单位续租申请。经审核,共151家单位审核通过。审核合格的企事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2023年1月3日至1月10日,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事业单位于1月11日-1月18日,到“前海国际人才港”9、12、14号窗口办理签约手续。
对于续租后非在地在营企业的入住人,主动退出和不符合条件退出的,不再予以变更,由我局收回住房,若承租企业回归在地在营的,可继续办理变更入住。
(一)公示期间,对续租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前海管理局书面提出申诉,联系电话:88105222,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书面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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