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残联及辖区内用人单位:
为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残疾人稳岗就业,大力营造良好的残疾人创业就业环境,根据《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区残联将于2023年1月5日至2月1日对2022年7月至12月期间符合《办法》中补贴事项进行申报审核,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残疾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月4日
附件:1.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2.深圳市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2022年7-12月)
[ 返回首页 ]
上一篇: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 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发债融资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办理盐田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划拨手续的通知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