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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新能源汽车车辆审核及消费补贴申请通告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汽车指标有效期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7月7日2万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有效期至2023年1月9日。根据《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中签者和放宽申请条件获得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购置新能源小汽车申报指引》有关规定,消费者使用2万个专项摇号活动所获指标用于购置新能源汽车的,需要由我局进行车辆审核后才能到公安交警部门注册登记。鉴于该类指标的规定申报时限将近,建议各位消费者尽快申报办理车辆审核手续,如超时申报指标,将导致无法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消费者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的发票日期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请申报第三类补贴(名下仅1辆在深登记车辆并申请增加混动指标)、汽车下乡(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在深购车上牌)的消费者尽快填报补贴申请。本次补贴申领工作将按照申请人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当申请总金额超过预算后将另行通告并不再受理申请。如有新的申领政策以最新通告为准。
专此通告。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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