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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定于2023年1月9日-2月10日集中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按照《实施细则》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2023年1月9日(周一)-2023年2月10日(周五)。在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银行发放符合条件的贷款后,保险公司签发符合条件的保单后,可分别提出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奖励补贴,不可追溯。
1.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奖励资金申请表;
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统计报表;
3.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
4.借款借据(银行提供)、保险保单(保险公司提供)。
上述各项申报材料应当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一式1份。第1、2项交原件,盖本单位公章;第3、4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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