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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帮助企业稳岗留工和生产经营,保障城市重要功能有序运转,促进消费和文旅市场活力恢复,对在春节期间在岗带团的在龙岗区注册导游给予政策性奖励补贴,市区联动,共同促进旅游消费复苏。根据《关于开展我市导游春节期间在岗奖励补贴的工作方案》,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对(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以下简称:春节期间)在岗带团的在龙岗区注册导游给予政策性奖励补贴,具体方案如下: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补助条件
1.导游在春节期间带团应取得深圳市电子导游证且注册登记有效期内;
2.春节期间导游人员受旅行社、导服公司委派,接待或组团旅游团队,负责导游工作;应具备深圳旅行社出团计划书(需有导游姓名及电话、游客人员信息及电话、旅行社盖章);回团客人签名意见单;导游带团应有团队游玩合照一张佐证材料;
3.春节期间导游带团应在导游之家APP有执业记录;
4.申报人在2022年受到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被全国诚信系统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奖励(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模块获取);
5.导游向其挂靠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注册区域所在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报资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导游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
(二)在岗奖励补贴标准
按照全市100万元的总额,春节期间,对本市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的导游在岗带团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贴。
自本指南发布日起至一个月止。未在此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相关材料见附件)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见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3日
附件1: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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