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透高新认定政策 领足高新企业优惠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1-11 12:04:49

2019年一年一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了,怎样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现在,小编带你全面了解高新认定政策,对高新热点问题逐一解答,帮助企业吃透高新认定政策,领足高新企业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背景:

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为适应国内形式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党中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同时指出,为加快新兴产业的发展,要在全国选择若干智力资源密集的地区,采取特殊政策,逐步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新兴产业开发区。为落实中央精神,国务院90年代初批准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国家高新区。由此,一大批科技人员进入高新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拉开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序幕。

2008年4月,备受科技届关注的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公布。随后,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又联合发布了相关的《工作指引》,形成了一套新的、且比较完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这标志着一个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时代的到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1月29日联合下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简化了认定的程序,调整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概念: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似的运作。在界定高新技术产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问题可以从2016 年国家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来加以界定。因此,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全解析: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一个会计年以上,就是自然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是一个会计年;例如,2018年1月1日成立的企业可以申报2019年高新,2018年1月2日成立的企业,只能申报2020年高新,在2019年的时候可以准备高新申报前期工作。

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知识产权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重要的条件,和整套的申报材料息息相关。

在高新认定中,被承认并能计算得分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以上类型的知识产权均需在中国境内申请、登记才能在高新认定中被认可。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

1.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2.植物新品种

3.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4.国家新药

5. 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1. 实用新型专利2. 外观设计专利

3. 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知识产权须为正常缴纳年费,且在有效期内、权属人在公司名下。

购买、受赠或转让的知识产权都可以使用,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企业所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申报当年的的近三年获得的。

知识产权数量按照2018年的通过率要求,至少10件以上分数才高。

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产品技术相符,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五、高技术服务业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不是单纯以终端产品来确定,而是与主营产品相关的技术或者经营活动必须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

企业在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领域时应注意尽量与企业的营业范围,主营业务产品技术及开展的科研项目技术领域保持一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没有一定的人数要求,满足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职工总数的10%即可

对科技人员与职工均要求:全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科研人员比例不达标、科技研发人员社保未购买、研发人员不满足183天、人员花名册的结构不合理、研发机构名称与管理水平中的文件存在矛盾、研发费用中的研发人员工资与人员花名册中的人员数量存在矛盾等,都是需要下大功夫整理和调整的。一般企业容易在入职时间上疏忽,导致有些科技人员按照入职时间计算就不足半年以上,这样也容易在花名册统计上导致失分。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明确: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企业应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研发费用的比例=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近三年的销售收入总额。

研发费用归集: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仅需要统计上一年度的。

每一项高新技术产品都需要填写一张表。

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并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其中,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技术转让收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服务收入(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4类。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知识产权(≤30分):采取定量与定性的双重标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评分标准分为A-F六档。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综合打分。

企业成长性(≤20分):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评分标准分为A-F六档。

如果公司多个研发项目转化成一种产品则可以算多个成果转化,但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研发项目和高新产品服务都需要逐项说明,填写表格。表格中需要填写技术指标,关键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内容。

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制度一般比较多二细致,除了涵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考察要求外,应有一项汇总表,以方便专家审阅查看,组织管理水平中尤其注意企业是否名称变更,时间上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研发中心”和“研发部”为两个概念,制度中应按照时间逻辑关系前后保持一致。

企业成长性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用计算所得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分别对照下表指标评价档次(ABCDE)评出分数比例,用分数比例乘以赋值计算出每项得分,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实际得分。

其他条件: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即原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企业“两免三减半”,即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税率12.5%)。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

3、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自2018年起,被评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区域名称 首次认定(区) 重新认定(区) 首次认定(市) 重新认定(市)
福田区 20万 5万 3万
南山区 10万
罗湖区 35万
宝安区 30万 10万
龙华区 30万 20万
龙岗区 20万 10万
光明区 30万
坪山区 30万 20万
盐田区 30万 5万
大鹏新区 20万 5万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二、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五、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十六、申请国家规划部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系统集成企业)必备条件之一高新技术企业,且认定为国家规划部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系统集成企业)享受减按10%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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