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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工业项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1〕9号)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我市重大工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征集、入库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条件
(一)项目建设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二)项目投资建设地在深圳市,且项目投资额可依规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项目名称与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的名称一致;
(三)项目总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
(四)非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请入库方式
申请入库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如下:企业访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慧工信企业服务平台,点击【重大工业项目填报】入口进行申报。
三、入库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项目单位的入库申请。其中,项目申请审核并纳入《2023年度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参与项目征集,对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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