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的工作部署,鼓励辖区建筑业企业达产扩产,根据《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盐田区关于2022年下半年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盐发改〔2022〕13号),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奖励内容
对于在盐田区纳统的规上建筑业企业,2022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产值较去年同期每增加1000万元(以官方统计数据为准),奖励0.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40万元。
二、政策依据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盐田区关于2022年下半年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盐发改〔2022〕13号)。
三、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2022年度在库盐田区规上建筑业企业;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准备申请材料;
(二)区住房建设局统一受理单位申请;
(三)区住房建设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
(四)区住房建设局依据区统计部门提供的产值数据,编制企业补贴计划;
(五)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审定;
(六)补贴计划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七)资金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四)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受理单位
(一)受理单位: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申报时限:
受理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时-18:00时。
申领时限:在下达奖励计划通知发文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按照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有关通知办理经费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1211室。
八、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
本申报指南由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