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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光明区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培训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从事科技服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取得技术经纪工程领域中级职称的,一次性发放培训补贴2万元;对从事科技服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取得技术经纪工程领域高级职称的,一次性发放培训补贴3万元。
在光明区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及技术转移转化运营等工作并取得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转移转化研究包括技术转移转化的政策研究、方法研究、发展趋势研究及相关知识普及等技术岗位。
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包括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技术评价服务、技术转移转化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技术岗位。
技术转移转化运营包括技术中试孵化、项目投融资、技术成果运营等技术岗位。
(一)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广东省取得技术经纪工程领域中级或高级职称,取得日期以职称证书上记载的“通过时间”为准。
(二)申报时,申请人已在光明区连续从事科技服务工作满1年以上(工作年限以工伤保险参保记录为依据);工作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须一致,科研院所需在光明区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相应的科研设备和必要的资金保障,企业需注册地在光明区。
全程网上办理。
(一)光明区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培训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外国国籍人员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
(三)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近一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五)技术经纪工程领域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清晰完整的原件扫描件。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光明区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培训补贴”,点击进入申请页面,并按要求填报信息和上传申请材料。
(二)受理。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资料完备、符合要求的业务予以受理。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而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审核。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自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公示和发放。经审核合格的,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批次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不合格或公示发现问题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程序将补贴发放至对应银行账户。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一)本通知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以隐瞒或者虚报等方式弄虚作假,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终止发放补贴,已发放补贴的予以追回,在政府网站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申请人未曾申领过光明区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培训补贴,未曾以同一职称申领过深圳市、各区同类型补贴。与区其他政策存在差异的,申请人可按“就高原则”选择申报,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区有关政策。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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