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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
在2021年底首次纳入龙岗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龙岗区服务业企业,入库次年实现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的注册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已享受过龙岗区限额以上商业或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扶持的企业不得再申请本次扶持)。
二、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3日-3月27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四、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入库”企业专项扶持——服务业(2023版)】栏目,然后选择本项目进入申报。
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如下:
(一)申报表格
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企业填写和上传。
(二)营业执照
由系统自动从企业注册时的材料中选取,不需企业上传。
(三)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2022年12月的统计月报表(财务状况F203表)
企业可自行从统计申报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上传。
(四)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注册登录“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以PDF格式上传。
(五)企业2022年纳税证明
企业可自行从税务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上传。
(六)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项)
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五、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所有材料后,请等待审核。审核过程需要修改的,请按系统的提示进行修改完善。
企业收到审核已通过的短信通知后,请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水印的申报书,并在首页即申请表格中盖章。
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为有效件。还在审核中的申报书没有水印,请企业不要下载并打印。
请企业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请资料,将带水印的申请资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在上传后3个工作日内到龙岗行政服务大厅或各分厅提交带水印材料即可。若申请人无法到现场,经办人需提交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因材料较少,使用订书机装订即可,单双面打印均可。书面申报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两份):
1、盖章的申报书(必须带水印,在第一页公司名称和申请表最后“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并整份加盖骑缝章),申报书中包括了申请表格、营业执照、2022年统计月报表(财务状况F203表)、2022年纳税证明、企业信用报告和名称变更材料。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交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起装订。
2、营业执照原件(不收取,仅验原件)。
六、注意事项
1、企业纳入龙岗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后,根据统计规定必须每月填报月报表。企业如果对自身是否入库、入库时间有疑问,可由企业负责填报统计数据的人员咨询龙岗区或街道相关工作人员。
2、申报时间(3月13日-3月27日)指企业登录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
3、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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