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3-06 11:20:52

  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以及结题评审工作布置如下,请有关单位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关于软科学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2023年3月24日(周五)前,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单位审核(教育系统报送到区教育局、卫生系统报送到区卫生健康局、其他单位直接报送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31日(周五)前,由主管单位在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上签字、盖章,与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起打包,电子文档统一发到lh_kx@szlh.gov.cn,纸质版统一送至区科技创新局,逾期不再受理。

  2023年软科学立项评审方式继续采用通讯(远程)评审,拟于2023年6月开展,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1);

  2.非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不必提供)。

  (三)基本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罗湖区登记注册,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有相应研究人才、设施设备和配套经费。

  2.注重选题创新性,如申报项目与近3年来已批准立项研究项目有重复或高度相似性,不予以立项。

  3.立项项目已过结题时间但未申请结题,或未申请延期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4.项目承担单位有3个或以上立项项目已过结题时间但未申请结题,或未申请延期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5.项目申请书填写不完整、不清楚,且未经申报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并盖章的,不予受理。

  二、关于软科学项目结题

  2023年软科学结题采取提前报备的方式,计划在2023年结题的软科学项目,须提前向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科协办报备,方便统筹工作,统一安排。

  (一)结题报备程序及时间

  2023年3月24日(周五)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向主管单位报备结题项目名单(教育系统报送到区教育局、卫生系统报送到区卫生健康局、其他单位直接报送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31日(周日)前,由主管单位填写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用电子文档统一发到lh_kx@szlh.gov.cn,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评审计划

  结题评审会拟于2023年10月举行,以实际通知为准,结题评审会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三)项目延期或终止

  根据《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2021年已通过立项的项目须在2023年提出结题评审申请。如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请填报《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附件4),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区科技创新局归档。逾期未报送申请延期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

  三、受理部门

  1.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科协办(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7楼1711)。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

附件1: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3: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结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4: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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