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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圳市为专精特新企业办实事清单(第一批)》等要求,加强民营及中小企业家人才培养,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根据《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育工程“星耀鹏城”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将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企业家培育工程“星耀鹏城”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遴选承办单位,征集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遴选原则
(一)承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依法经营。
(二)承办机构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985”、“211”、“双一流”等重点院校,或其在深圳开设的分校或者分院;
2.与市政府联合办学的高校或者教育培训事业单位;
3.由市委市政府同意设立的教育培训事业单位;
4.经市民政部门同意设立且拥有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非营利性企业培训机构。
(三)企业家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课程项目研发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15人,课程研发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学历不低于硕士研究生。企业家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师资(含校本部师资)中,获得教授及以上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不少于10人。申报的课程项目授课师资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其中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不少于3名。
(四)具有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的固定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等。
(五)上年度培训不少于600人次,其中培训企业家及中高层管理人才不少于200人次。
(六)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组织管理体系健全。
(七)自愿接受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的监督管理,遵守我市产业紧缺人才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课程方向及申报项目数量。
申报单位根据《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育工程课程项目计划》(附件1),自愿申报培训项目,并自主实施完成培训计划。
每家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4个,每个课程方向限报1个项目。
(二)课程体系框架。
每个项目课程体系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培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具体要求如下:
1.必修课。
必修课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线下主体专业课程:不少于20天(每天按不少于6个课时算,海外研修班主体课程天数根据有关外事制度规定确定),包括理论知识集中授课、案例教学等。
(2)线上公益课程:录制或直播公益课程,不少于5节,每节课程不少于40分钟,面向全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公开播放。
(3)数字化赋能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转型有关政策解读,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等数字化转型课程,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服务等新兴技术领域及应用,元宇宙、未来世界等前沿话题方面的课程,不少于1个课时。
(4)设计思维与创新战略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设计、服务设计、数字设计等领域国内外前沿理论及案例,系统化的设计思维创新方法,设计管理、设计驱动创新战略能力提升等课程内容,不少于1个课时。
(5)政策宣讲:不少于一场。
(6)党史国情市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报告解读、党史、国家重大战略方针部署、粤港澳大湾区规划、深圳市产业发展规划等内容,不少于1个课时。
(7)企业合规培训:《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内容,不少于1个课时。
2.选修课。
根据企业的需求及成长发展规律设置选修课。选修课不少于12个课时(或不少于2天),其中合作交流配套活动不少于1场(每场不少于2个小时)。选修课可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专业课程的延伸课程。
(2)合作交流配套活动:整合校企双方优势资源,开展名企名校参访调研、学员企业互访、研学拓展、产学研合作等活动,加强金融、人才、创新等资源要素对接,促进学员企业跨境跨区域跨行业交流。
(3)专家辅导,帮助企业落地运用所学课程。
(4)训练营、专题研讨、导师工作坊等短期实战性课程。
(5)其他选修课程、增值服务。
(三)培训收费标准。
培训项目不得高于社会同类项目收费标准。
(四)培训对象。
1.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企业家及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经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年度首次纳统的“小升规”企业,经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的基地优质入驻企业,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在我局登记备案的拟改制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和拟挂牌企业的学员,独角兽培育库优质企业学员,“创客中国”深圳赛获奖企业学员可优先录取。
2.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等的企业家及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世界500强企业、我市上市公司学员,可优先录取。
3.鼓励市区产业部门干部报名成为课程项目督导员,督导培训项目开展并跟班学习。(各项目督导员报名及名额分配由市委组织部、我局统筹安排。)
三、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育工程“星耀鹏城”计划培训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三)符合遴选原则第二条四个情形之一的佐证材料。
(四)2022年12月社保清单(有社保章)。
(五)企业家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课程项目研发团队专职工作人员、课程研发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师资情况有关材料。
(六)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组织管理体系,培训制度、财务制度、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教职工岗位职责等相关文件。
(八)培训业绩情况及典型案例。
(九)申报项目实施方案。每一个项目编制一个实施方案。
(十)承办单位承诺书。
四、申报受理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4日18:00。
(二)申报方式:请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wangpeng@zxqyj.sz.gov.cn。
我局将对申报材料电子档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将予以退回修改(仅给予一次退回修改机会)。形式审查通过后,请将完整申报材料电子档编辑整理为一个文档,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我局指定邮箱。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五、遴选流程
(一)公开发布通知,遴选承办单位,征集培训项目;
(二)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
(三)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开展综合评议;
(四)拟下达培训项目计划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五)公示培训项目计划,公示期7天;
(六)下达培训计划。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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