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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商务规〔2023〕1号),支持贸易龙头企业发展,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指引》,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申报,届时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进行认定。
特别提醒:请各申报单位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有误信息无法修改。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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