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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现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信局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申报,指导企业对照具体行业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5日前邮寄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市民中心C区3116室,联系人详见文末),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二、已规范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
请已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广东新环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治理)、深圳市清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深圳市绿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仪器)、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监测仪器)”开展自查工作,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督—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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