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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规定,经审议,拟对以下企业及项目(详见附件)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3月20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投资发展和企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福田区投资发展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4日
附件:2021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创局分项第十四批支持企业及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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