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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以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各地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的规定,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下发的本市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相关信息与社保及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数据比对,现已完成2022年第十一批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的企业审核工作,补助标准为每招用1人1500元。
本期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的企业共5077家(惠及8618名毕业生),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其中未匹配到对公账户的企业共94家(附件企业名称带“※”标识并标红),请于公示期内将本企业可正常收款的对公银行账户信息发送至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业务政务邮箱,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企业对公银行账户等,以免影响享受一次扩岗补助。公示通过的,将由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予以支付,直接发到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则将资金发放到企业与税务部门签订的《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账户,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来函、来信等方式反映。
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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