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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光明区技术改造投资资助项目(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3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项目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如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资助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局406室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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