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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深财社〔2022〕77号),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规定,结合各街道办编报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需求,制定了福田区各街道资金分配方案,并向各街道分解下达了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具体如下:南园街道办事处30万元,福田街道办事处150万元,沙头街道办事处120万元,华富街道办事处10万元,香蜜湖街道办55万元,莲花街道办5万元,华强北街道办50万元,福保街道办60万元,人力资源综合事务中心475万元,共计955万元。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可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方面。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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