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安区第九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3-28 9:28:07

各有关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第九届宝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一批)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贴的条件

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且申领奖励资质在有效期内。

 

  二、资助标准

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且落户宝安区的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具体标准以印发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奖金奖项为准。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0日

申请人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点击“政策直达”—“发布部门”—“科技创新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模块,填报相关信息(见网站右浮窗“帮助中心”),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0日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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