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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展龙岗区“推动企业上规模-商业类”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具体如下:
在2021年度新纳入限额以上商业企业(不含住宿业),入库次年实现销售额、零售额或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已享受过龙岗区限额以上商业入库、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或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扶持的企业,不符合本次项目申报)。
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23年4月4日-4月23日,逾期视作放弃申报。
第一步:“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注册账号(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推动企业上规模-商业类】栏目,然后选择本项目进入申报。
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如下:
(一)申报表格
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企业填写和上传。
(二)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三)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2021、2022年月报表(批发、零售企业提供:101-1、E103、E104-1表;餐饮企业提供:101-1、S103、S104-1表)企业可自行从统计申报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合并成1个文件进行上传。
(四)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注册并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完整版)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五)企业2021、2022年度纳税证明
企业可自行从税务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合并成1个文件进行上传。
(六)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七)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
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第二步:“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流程
(一)待“第一步”预审通过后并收到“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发的短信通知,请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PDF文件资料。
(二)企业登录选择“推动企业上规模-商业类”,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上传带水印的电子版资料,同时根据“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资料提交到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分中心综合窗口。
(一)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所有材料后,请等待审核。
(二)审核不通过将会驳回,经办人手机将收到短信提示,请按系统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
(三)企业收到“已通过线上终审”短信通知后,请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水印的申报书(需每页盖公章)。
注: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为有效件。还在审核中的申报书没有水印,请勿下载打印。
请企业在收到“已通过线上终审”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表作为封面,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书面申报材料请(单面)打印,清单如下(一份):
1.申报书(必须带水印),申报书中包括了申请表格、营业执照、2021-2022年统计月报表(批发、零售企业提供:101-1、E103、E104-1表;餐饮企业提供:101-1、S103、S104-1表)、2021-2022年度纳税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名称变更材料。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带现场,验原件)。
(一)企业如对自身是否纳统、纳统时间有疑问,可由企业负责填报统计数据专员咨询龙岗区统计局或辖区街道统计组相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时间(2023年4月4日-4月23日)指企业登录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三)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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