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的科技型企业。
1.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2.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3.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网上受理期限:4月10日—4月26日(该时间为申报单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4月12日—4月28日(请务必留意广东政务服务系统审核状态并及时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科技创新局——当前可申报项目,扶持项目中选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项目】点击进入申报。
企业在申报平台完成填报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审核过程中需要修改的,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带水印的申报书(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请申报单位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准备一式一份。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单位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请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见附件2)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线上申请及纸质材料。
(三)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单位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7日
[ 返回首页 ]